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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查获小燕隼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日期:2011-08-30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日,有人把两只仅 3个月大的燕隼用鸟笼装起来,在提上火车运往外地时被火车站执勤民警查获。 8月 29日,这两只珍贵的小燕隼被送往宝鸡人民公园动物园保护了起来。

      8月 27日上午,宝鸡火车站派出所李警官在站内执勤时,发现一名乘客手提一个装有两只奇怪小鸟的鸟笼,正试图通过安检进站。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定,活体动物不得带上车,李警官遂依法将鸟笼查扣。这两只小鸟上体呈深蓝褐色,下体白色,并有暗色条纹,腿羽呈淡红色(见右上图)。可能是由于害怕,两只小家伙紧紧地挤在一起。李警官找了些猪肉,两只小家伙竟大口大口啄起来。 8月 29日上午,李警官多方努力联系上了渭滨公安分局林业派出所。该所所长许锋军急忙带着几名民警赶到火车站,经过观察后,他们也不认识这两只小家伙是什么动物,不得已才将这两只“怪鸟”送到了人民公园动物园。

      动物园的专家们通过查资料、找照片比对后,确认这两只“怪鸟”为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小熊猫、黑熊一样珍贵。动物园园长李亚生告诉记者,可不要小看这两只燕隼,它们属于猛禽,麻雀、山雀等都是它们的美食。虽然它们现在只有3个月大,还没有攻击能力,等长大点就开始攻击人了,会用嘴啄小孩的眼睛,非常危险!据分析,可能是有人抓住这两只小燕隼关进鸟笼养起来了。动物园的同志说,他们先将其隔离静养,等燕隼体力各方面恢复后最终会放生,让其回归大自然。

      林业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凡未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者,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得擅自饲养野生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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