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记者近日在采访我市餐饮业发展情况时看到,许多餐饮服务企业对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表现出极大热情,纷纷向社会承诺保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群众监督。据悉,全市目前申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店)的单位已有 70多家。
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规范诚信文明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提高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市今年以全国实施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争取在 2至 3年内使我市 80%以上的城区、各乡镇驻地、重点旅游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均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标准。这项活动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必须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 100%;示范一条街所有餐饮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达100% ,食品原料进货记录可追溯率达100% ,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率达 100% ,诚信经营承诺公示率达 100%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率达 90%以上。半年多来,我市药监部门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切入点,先后对 300多名餐饮企业负责人、厨师长、餐厅经理、质管员进行了培训,并完善清洗消毒等记录本及台账300多册,有效推进了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今年 12月底前,各县区将对本辖区内创建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命名表彰一批县级示范单位;同时择优申报市级示范单位,并经考核验收后授予“宝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