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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苟帅琪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日期:2014-08-08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苟帅琪同学系我县扶风初中学生。2014年3月16日早上,他在途经宝鸡峡水渠时,听见有人呼救,立即跑去救人,同时呼喊周边干农活的村民救人,并与其他村民一起,用绳索将落水者彭某救上了岸。然后又沿河岸向下游追行30余米,用绳索捆住自己的腰,在岸上其他群众的帮助下,跳入渠中奋力救起了小女孩王某(彭某的孙女)。把她托上岸,然后默默离去。虽然王某因溺水时间过长,未能抢救过来,但彭家人仍然感激陌生少年奋勇救人的壮举,经多方打听,他们才知道这个男孩是城关镇刘上村人,在扶风初级中学读书。苟帅琪在他人生命遇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在危难之中,两度奋不顾身抢救落水祖孙,用实际行动挽救了他人生命。

  苟帅琪同学被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他的义举,犹如一颗灿烂的明星,照亮了星空,为当代中学生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方面做出了榜样! 他的先进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县文明办也将其作为“陕西好人”推荐至市文明办。日前,苟帅琪同学成功入围8月份“陕西好人”见义勇为候选人,网上投票活动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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