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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一名生活残疾人搬进廉租房一年后毅然退房

日期:2014-11-25 来源:未知 【关闭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之际,近日有一则新闻引起不少宝鸡人的关注。扶风县一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在搬进廉租房一年后毅然退房,理由很简单:“入冬了,还有人比我更需要这房子!”

  这是来自基层群众的美德和觉悟,与时下很多人“公家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思想和行为形成鲜明对比。如果把此人此事比做一面镜子,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等于收场”的特殊时期,很多人更应该以此事来正正自己的“衣冠”。

  长久以来,公款饭局、公车旅游等占“公家便宜”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一方面,这种“损公肥私”的行为引起群众极大反感,另一方面,一些干部却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这种行为既不算贪污,也不算索贿,不过是蹭些公家小便宜的小事,似乎不必上纲上线,小题大做。殊不知,正是这种占公家“小便宜”的行为积少成多,成为各地“三公经费”居高不下的重要推手,个别干部甚至逐渐地沉沦堕落,深陷囹圄不能自拔。

  占“公家便宜”实际就是官僚主义作风的一种体现,把公家利益当成“唐僧肉”的干部就是“官僚主义”干部。在这些人眼中,自以为高高在上,花几个公家小钱似乎无可厚非。然而,尽管“小便宜”与一些“大手笔”相比似乎显得微不足道,然而,“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爱占“公家便宜”的干部多了,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根基就会动摇,我们就会失去民心。

  治理占“公家便宜”的干部,归根结底还是要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入手。众所周知,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可以落幕,但坚持群众路线的根本做法永不落幕,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只有让那些爱占“公家便宜”的人美梦破灭,党和政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一个普通的残疾人,无权无势,尚能为他人着想,坚决退房不占“公家便宜”,难道身为人民公仆的一些干部,不觉得脸红吗?《韩非子·喻老》云:“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从这个角度讲,占“国家便宜”没有大小之分,只有占与不占之分,因此,干部切莫舍本逐末,损公肥私,只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名组织信任、群众满意的“永久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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