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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 宝鸡市仅此一家

日期:2014-10-17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凤县入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我省共有5个县获得提名城市资格,凤县是我市唯一入列的县。凤县获此提名,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的资格。

  这次会议于10月13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文明城市是最有价值、最具“含金量”的城市名片之一,评选每三年一届。目前,全国文明城市(区)有53个,其中县级全国文明城市4个,只占县级市总数的1.1%。凤县自2005年开始全面启动文明县城创建工作,2009年获得省级文明县城称号,2011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县城。

  近年来,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县城建设成果中,凤县始终把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重点和着力点,坚持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起,从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改起,围绕市容环境、餐饮卫生、交通秩序等,先后开展了公益广告规范、集贸市场整治、公共环境设施整治、公共秩序集中整治等行动,启动了十二年免费教育、大学教育保障、中小学寄宿生交通费全资助、提高村组干部待遇、提高医保和低保标准、实施人人安居工程等“十大幸福工程”,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幸福指数。此次获得提名,就是一个好的例证,凤县将借此良机,再接再厉,奋发努力,争取早日摘取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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