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任前监督,促进干部廉洁从政,麟游县在乡镇党委换届中,试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此举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防止“带病提拔”干部,受到群众好评。
为规范廉政报告工作,县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拟提拔干部实行廉政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报告内容。在班子综合研判和换届考察过程中,要求拟提拔干部重点报告五方面情况: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近三年主要实绩特别是“潜绩”、遵守廉政规定情况、遵守换届纪律情况以及本人认为需要报告和说明的其他有关情况。把廉政报告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首先向干部考察组报告,其次书面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最后进行公示。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在本次乡镇党委换届中,对 1名拟提拔候选人选取消了候选人资格;对 2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新一届乡镇党委班子年龄、知识、专业、经历结构进一步优化。党政班子平均年龄由 38.7岁下降到 36.1岁,其中:党政正职平均年龄由 40.8岁下降到 37.9岁,实现了组织、代表、群众“三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