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安公安雁塔分局获悉,西安南郊军警路3家商铺涉无证售烟花爆竹被警方查获,3名当事人被雁塔警方行政拘留。
2月9日,西安公安雁塔分局长延堡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民警在东三爻村军警路沿线小商铺进行逐一检查时,发现3家涉无证售烟花爆竹商铺,并现场查获部分待销售的烟花爆竹。
经审查,3名涉无证售烟花爆竹的均为外地人,化某方(女,28岁,河南省禹州人)、缪某生(男,32岁,福建省福安市人)、丁某军(男,26岁,江西省临州市人)3人均在军警路经营杂货店。他们认为正月初七之后很多单位都正常上班了,所以春节假期已过,便抱着侥幸心理,“顺手”私下销售烟花爆竹。目前,化某方、缪某生、丁某军3人已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春节期间,公安雁塔分局按照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针对辖区实际情况,要求派出所及时召集辖区住宅小区物业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安排,逐级签订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
同时,社区民警在社区悬挂横幅、张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贴,向群众进行宣传,对城中村和小商铺进行定期检查,并在除夕、初一、初五传统燃放高峰期,组织千余名干警深入社区,及时制止、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