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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人民法院执行风暴 让老赖无处可逃

日期:2011-12-15 来源:宝鸡家园网 【关闭

    “真没想到,法官办案这么快,才一个星期就把 400万元欠款执行回来了,这下工人就能领到工资回家过年了!” 12月 8日下午,渭滨区人民法院传来喜庆的鞭炮声,刚刚拿到执行款的西安某建筑材料公司负责人毕某感激地向执行局的办案法官送上了鲜红的锦旗,为了这笔欠款他整整要了两年多,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他把钱要回来了。

    渭滨法院年收执行案件近千件,结案率连续三年保持在 90%以上,而且执结案件的当事人都真金白银地拿到了执行款。“根本不可能,是不是作假了?”这个数字连省高院的检查组听起来都直摇头,但是经过一个多星期的逐案核查,见多识广的大法官都不得不佩服得竖起大拇指。“执行难”是各级法院法官头疼的话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关系到司法尊严和社会诚信。渭滨法院面对“执行难”问题,变被动为主动,多方探索案件执行途径,想方设法与“老赖”斗智斗勇,经过一系列暴风骤雨式的组合拳,“执行难”应声破解。

    渭滨法院为何要大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这还要从几年前的一个案件讲起。在一起工伤伤残赔偿案中,被执行的公司确实没有钱,使案件无法执行。家住陇县的受伤农民工拖着一条断腿,隔三差五来法院上访,但是每次都失望而归,由于拿不到赔偿款,家庭情况也陷入贫困。经过一年多的奔波,最后农民工绝望地扬言要在法院门口卖判决书。这一幕深深刺痛了渭滨法院每一名法官的心。“只要有执行能力,就没有执行不了的案子”院长黄录平下了狠心,而执行局的每名法官也暗下决心。以往的案件执行主要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但是由于申请执行人没有能力查找,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因而贻误了时机。如今,执行工作机制转变后,法院主动查找线索,而且专打时间差,每一起案件立案后,都要立即查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一经发现当即查扣。

    本文开头提到的案件,就是法官迅速出动,在西安查到第三家银行时,找到了被执行人开设的账户,而且幸运的是账户刚到账 1000多万元,法官当即对账户进行了冻结,执行款顺利执行到位。

    虽然法官有时为了查找一条线索跑断了腿,但是能顺利执行案件心里还是欣慰的。然而,并不是每一起案件都是这么顺利,大多数案件都要和被执行人斗智斗勇。

    2010年春节期间,执行局局长赵志军接到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线索后,立即带着两名法官赶到现场,从除夕蹲点守候到大年初一,经过和被执行人多次巧妙周旋,终将其控制,顺利拿到了执行款。

“老赖”是人们对赖账者丑恶嘴脸的生动描述。面对法院判决,一些腰缠万贯的“成功人士”却摆出无赖的样子躲避法律制裁,致使案件难执行。对于这一类有钱却拒不还钱的“老赖”,渭滨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铁面无私,顶住各方压力,运用法律赋予的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让“老赖”接受了法律的裁判。

    拥有多家企业、住着数百平方米豪宅的佘某,却欠他人 1万元不还,并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给渭滨法院施压,以对抗法院强制执行。由于佘某千方百计躲藏,导致案子迟迟不能办结。一次,法院掌握到其在家的确切线索后,带着 10多名法官赶到其家执行,但是多次敲门无人应答。无奈之下,法官依法强行破门而入,经仔细搜查发现,佘某家的房子竟是连在一起的两套单元房。最后,在另一套房里,穿着睡衣蜷缩在屋顶壁柜的佘某被找了出来。然而,佘某面对法官的温言劝解,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一边抵赖撒泼,一边打电话寻找关系。对于一个个求情电话,法官一律严词拒绝,并当即对佘某予以拘留 15日的处罚。最终,无计可施的佘某不但交了欠款,还进了班房。

    2010年 11月 12日,渭滨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 10名个人和 5户法人予以曝光,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的禁令,这些“老赖”中不乏知名人士。禁令一发出,“老赖”们个个脸红心跳,不少人主动到法院缴清了执行款。但是,仍有一些“老赖”心存侥幸,妄图逃避法律责任。冉某被限制高消费后,仍出入宾馆等场所被群众举报,执行局法官将其从宾馆带回法院予以拘留,看到法院下了硬茬,冉某乖乖地缴了执行款。

    据了解, 2008年以来,渭滨法院对 238名“老赖”予以拘留,也因此顺利执行了案件。赵志军也因为作风“强硬”,不讲情面,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铁面局长”。

“渭滨法院执行工作做得好,不仅仅措施有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的作用。”在采访中,许多法官都对制度心存敬畏。

    在执行工作中,当被执行人确无财产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而在司法实践中,不排除执行法官为了结案率,对一些稍有难度的案件,以此理由而予以中止,导致执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针对这一问题,渭滨法院制定了严厉的 9项制度,并创新性地在执行局设立综合监督科,专门监督案件的执行过程。对所有执结的案件都要重新核查,案件执行是否超过时限,重大事项是否进行了合议等,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有没有积极查找执行线索、怠于处理、消极执行等,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据了解, 2008年以来,先后有 12起案件因为不规范执行,办案人被处以通报批评,取消晋职、评先并予以经济处罚,有力警示了执行局的所有法官。同时,对于办案质量高,给法院争得荣誉的法官,给位子、给待遇,在全院上下形成比拼争先,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渭滨法院执行局也被锻造成一支能战斗、敢碰硬的刚铁队伍。渭滨法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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