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标尺,衡量你我他”“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4月 20日之后,当你走在市区的大街小巷,就会看到这样的公益广告,这不仅扮靓了城市,也营造了良好的文明氛围。这是记者从 3月 23日召开的全市创文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协调会上获得的消息,我市新一批 75条创文公益广告将于 4月 20日“走”上街头,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掀起宣传浪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创建城市主要公共场所必须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要大于广告总数的 20%。目前,我市市区主要路段和公共场所有各类大型户外广告 568块,而公益广告所占的比重却十分有限,达不到创建要求。为此,市创文办制定方案,在市区主干道设置大型喷绘、翻版、围墙、 LED大屏幕,在公交车候车亭、公交车站牌及公交车车载电视上,投放一批高品位、上档次的城市公益广告,使市民群众和外来人员切实感受到我市浓厚的创文氛围、高雅的文化品位和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龚晓燕在协调会上讲话,要求我市主要城区和市级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做好创文公益广告宣传的责任感,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设置任务,不断提高创文宣传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各广告传媒公司要增强社会公益意识,正确认识设置公益广告的重要意义,在关键时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我市创建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