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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政府发布通告:市区八类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日期:2015-01-27 来源:宝鸡日报 【关闭

  1月 26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关于切实做好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严格执行中省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规定市区八类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节可燃放。

  市区范围内的禁放地点包括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加油站、居民区、主干道等八类重点区域(详情见今日二版通告)。除了禁止燃放的区域外,市区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另外,婚丧嫁娶活动,可以在指定地点少量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市民用电子鞭炮、电子礼花来代替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相应惩处。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市公安局要负责牵头抓好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市安监、执法、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形成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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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来源:宝鸡日报 编辑::杨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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