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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荣获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市级优秀单位

日期:2015-03-09 来源:宝鸡市财政局 【关闭

  近日,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被宝鸡市人民政府纠风办表彰为2014年度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市级优秀单位。去年以来,市政府纠风办在全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中开展了“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经过县区和部门推荐、考核验收、综合评比,全市共有65个单位被表彰为“2014年度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市级优秀单位”。其中,我局政府采购中心获此殊荣。

  2014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局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74号令,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公开公正,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的功能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采购计划1557宗,组织各类招标688项,采购预算4.59亿元,节约资金3654万元,均创市采购中心成立以来最好业绩。在工作中,我市采购中心紧密结合当前采购工作发展趋势,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公共服务项目采购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尝试,《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有力地提高了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年来,我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依法采购、办事公开、工作高效、服务优化、勤政廉政、勇于争先、人民满意”的创建要求,牢固树立为民、便民、利民、亲民、惠民的创建工作理念,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提高效能。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购中心狠抓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在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市级优秀单位”活动中,市采购中心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具体措施上设置了招标引导指示大屏,方便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推出投标标书电子版和邮寄标书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外地供应商参与投标。结合创文要求,推出了诚信体系建设“四项承诺”,对采购单位、评标专家、供应商和采购中心在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有了更明确规范的要求等,这些举措提高了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积极培养干部职工优良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立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工作者的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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