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合伙抢劫路人 40元钱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害怕受到法律制裁,只身一人潜逃外地。在法律的威慑和真情感召下, 10月23日,潜逃 22年的陈某终于向警方投案自首。
1989年, 18岁的陈某与朋友玩耍时,由于手头没有零用钱,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 3人商量好后,来到岐山县五丈原镇共同抢劫路人 40元钱后逃离了现场。由于害怕被抓,陈某便离开宝鸡前往新疆,以打零工为生,并在当地安家。然而,在此期间,陈某一直因为抢钱的事担惊受怕,不敢回老家。全国“清网行动”开始后,岐山警方多次来到陈某家中,与其家人促膝长谈,最终打动了陈某的家人。在与陈某取得联系后,民警随即赶赴乌鲁木齐市,在民警的真情感动下, 10月 23日陈某向岐山警方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