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活我们不弄,谁也弄不成!”陈某和其父亲曾在眉县某水渠灌溉改造工程项目部如此叫嚣。可是,狂妄的言行最终让他们身陷囹圄。近日,眉县人民检察院以二人涉嫌强迫交易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81年生的陈某,其父是眉县某村的组长。 2011年底眉县要对一处水渠进行“明渠改暗管”的改造,工程由宝鸡一建筑公司施工承建。按照工程规划,水渠线路要经过陈某所在村。陈某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仗着自己是本地人,自己的父亲是本村组长的权势,多次找到工程项目部要求分包该工程。由于项目部有自己的专业施工队,加之陈某父子无相关施工资质和施工经验,工程项目经理就没有答应陈某的无礼要求。陈某父子遭到拒绝后即扬言“这活我们不弄,谁也弄不成”“你们工队进入我们村子,也会让我们打出去”“谁要是干这个活就将谁腿打断”等,多次对项目部经理及工作人员进行言语威胁。之后,工程项目部无奈与陈某父子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
在施工过程中,陈某父子又违反合同中关于工程款给付的约定,向项目部强行索要 20000元工程预付款,遭到拒绝后,二人即单方终止施工合同。项目部只能就他们已进行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测量工程量时,二人置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于不顾,强行要求按照他们的意愿测量工程量,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无奈只能按他们的意愿进行了工程量测量。根据合同约定按此结算工程款应为 28267元,但在结算时陈某提出要按 40000元结算。最终,项目部迫于无奈向其支付了 35000元工程款。
接到报案后,眉县政法机关积极介入调查,将这对干扰项目建设的“地头蛇”父子推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