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座谈会,交流安排保障这部法律在我省顺利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出席并讲话。
《行政强制法》是我国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颁布后,我省相关部门已按要求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强制规定进行了专项清理,为贯彻实施做了全面准备。
张迈曾指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行政强制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营造健康环境;突出以人为本的核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执法坚定群众立场、增强宗旨意识;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消除认识误区,警惕和解决“前紧后松”、“重学不重干”等现象;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结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共同推进贯彻实施。他希望各级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率先学习示范、广泛宣传普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强制法》在我省得到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