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煽惑、组织及参与包围警总案宣判。
第一被告黄之锋(24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3.5个月;
第二被告林朗彦(26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罪成,判囚7个月;
第三被告周庭(23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0个月。
黄之锋何许人也?
黄之锋,男,1996年出生,曾任“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
2019年6月21日,大批示威者在香港特区立法会大楼附近聚集,阻塞道路并包围部分行政、立法机构,更有违法示威者在警察总部门口围堵外出执勤的警车,挥舞英国国旗。黄之锋不仅在现场煽动示威者前往警察总部,而且在警总外扮演了领头和煽动闹事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