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家园网
您当前的位置:宝鸡家园网 > 健康信息 > 内容

黄之锋被控藐视法庭罪判囚三个月

日期:2023-04-17 来源:未知 【关闭

12月2日,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煽惑、组织及参与包围警总案宣判。

  第一被告黄之锋(24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3.5个月;

  第二被告林朗彦(26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罪成,判囚7个月;

  第三被告周庭(23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0个月。

12月2日上午8时许,黄之锋(左二)及林朗彦(左一)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被押上惩教署车辆移送法院。记者 李志华 摄
12月2日上午8时许,黄之锋(左二)及林朗彦(左一)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被押上惩教署车辆移送法院。记者 李志华 摄
12月2日上午8时许,黄之锋(右三)及林朗彦(左二)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被押上惩教署车辆移送法院。记者 李志华 摄
12月2日上午8时许,黄之锋(右三)及林朗彦(左二)在香港荔枝角收押所被押上惩教署车辆移送法院。记者 李志华 摄
 
 
 
西九龙裁判法院发布的材料。记者 王嘉程 摄
西九龙裁判法院发布的材料。记者 王嘉程 摄

  黄之锋何许人也?

  黄之锋,男,1996年出生,曾任“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

  2019年6月21日,大批示威者在香港特区立法会大楼附近聚集,阻塞道路并包围部分行政、立法机构,更有违法示威者在警察总部门口围堵外出执勤的警车,挥舞英国国旗。黄之锋不仅在现场煽动示威者前往警察总部,而且在警总外扮演了领头和煽动闹事的角色。

重要提示:转载本站信息须注明来源:宝鸡家园网,具体权责及声明请参阅网站声明
阅读提示:请自行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及观点的正误,本站概不负责。欢迎发表评论。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来源:未知 编辑::彤彤
[宝鸡家园网]刊登此文只为传递信息,并不表示赞同或者反对作者观点。
如果此内容给您造成了负面影响或者损失,本站不承担责任。
如果本篇内容涉及到您版权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会在2小时内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