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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城市房价泡沫超过50%

日期:2010-12-10 来源:宝鸡日报 【关闭

    12月 8日电  中国社科院 8日发布《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 2010-2011)》。报告显示,今年我国大中城市房价泡沫程度偏大,部分城市房价泡沫程度过大。

    绿皮书通过对 2010年 9月全国 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 29.5%,其中有 7个城市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 50%以上, 11个城市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 30%— 50%之间, 8个城市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 10%— 30%之间, 9个城市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 10%以内。

    绿皮书显示,泡沫指数最高的前七个城市分别是:福州、杭州、南宁、青岛、天津、兰州、石家庄。这些城市的泡沫成分均占实际价格比例的50%以上。
    住宅价格泡沫指数代表实际房价中价格泡沫所占的比例。泡沫指数越大,说明该城市房价中的泡沫成分越大。绿皮书指出,房价泡沫指数的预测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数据准确性的干扰,而且由于部分城市数据特别是房价数据不完全准确,房价泡沫指数仍有被夸大或缩小的可能,因此不能仅依据房价泡沫大小,去进一步推断房价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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