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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特的万科独董悖论:张利平有没有资格做独董

日期:2022-06-07 来源:未知 【关闭

奇特的万科独董悖论:张利平有没有资格做独董
图为万科独立董事、黑石大中华区主席张利平

  万科独董悖论怎解

  张利平回避投票是一个悖论,因为只有关联方才回避董事会投票,而独立董事不可以是关联方。但现实中为何会出现“张利平悖论”?

  徐谌辉 | 文

  6月18日,万科大股东华润在其官方微信公号发布题为“华润对万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投反对票,质疑决议已获通过的合法性”的文章,大大增加了万科重组的不确定性。

  这篇文章针对的是万科A在同日发布的一系列公告,包括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预案、董事会第一次对其预案的表决结果。

  撇开对万科股权纷争的影响,华润此次质疑所凸显的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等方面问题,其实更值得关注。

  张利平该不该列入分母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可见,按照《公司法》,万科6月17日的项表决不论怎么计算都是通过的,但万科公司章程却有更高一层的规定。按照万科在1994年设立的公司章程,重大重组需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也就是说,如果万科董事会有11个人,那么就需要8名董事投赞同票方可通过预案。但万科董事会是10人的话,则只需要7名董事投出赞同票即可。

  本来简单的事情,闹出轩然大波,是因为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张利平回避了该项投票。而分母不同,结果就截然相反。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同时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据万科公告,张利平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书面申明:就本次会议所审议的12项议案,由于其本人任职的美国黑石集团正在与公司洽售在中国的一个大型商业物业项目,带来潜在的关联与利益冲突,存在《公司章程》第152条第2款所述之关联关系,不得对该等12项议案予以表决,特此回避本次会议12项议案之投票表决。

  按上述公司法规定,董事回避投票,他的投票并不是按照弃权计入总数,而是从总投票人数减去。因为张利平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万科6月17日董事会投票总人数从11人变为了10人。这意味着,7票赞同,达到了三分之二的通过要求。

  但华润认为,张利平涉及的公司是黑石和万科,万科本次董事会议案事项则是万科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地铁资产,表决事项的关联关系“不应包括已经或拟与万科进行交易的其他公司。也就是说,本次表决涉及的企业是深圳地铁集团,与黑石无关。张利平申请回避不成立,他仍应列入分母,7票赞同未达到三分之二。

  华润还向外界吐槽说,万科在出具公告前,并没有咨询过董事的意见,华润的董事也没有审阅过相关公告,双方律师因此发生过激烈争执。

  但是,张利平该不该列入该次投票的分母,真的是问题的关键吗?

  张利平有没有资格做万科独董

  按照华润的理解,张利平不算关联方,而按照张利平本人的书面申请,他认为自己是关联方,存在利益冲突,而万科管理层显然也认定张利平属于关联方。

  而这就引发了一个新问题,张利平是否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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